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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党员、领导班子廉政建设“六要”规定

时间:2007-6-15 10:30:56 人气: 来源: 作者:

学校党员、领导班子廉政建设“六要”规定


  勤政廉洁是新时期从严治党、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,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。为使全体党员和学校领导班子增强党的观念,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;能立足教育,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;严格遵守规章制度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,牢固筑起思想道德防线,根据中共椒江区委、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,制定学校领导班子廉政建设“六要”规定。
  一、要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勤政、廉政水平
  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要认真地学好“三个代表”理论、学习党章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,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武装头脑,指导言行。凡中央的重要文件,上级的重要指示,都要自觉学习,学校党支部加强党课学习制度,认真组织党员和行政领导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,并把勤政廉政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,结合思想、工作实际,提高学习效果。以适应改革开放形势,经得起市场经济考验,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。
  二、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加强纪律观念,在处理重要问题时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
  1、有关学校发展、人事、招生、基建等重大事项及重大经济问题,严格按上级规定和重大事情议事制度,防止个人说了算和个人决定重大事情的倾向。
  2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。学校重要工作、重大活动要坚持实行集体讨论,各部门开展工作,工作前后要向校长报告,工作中要认真负起全责。
  3、学校领导要从全局出发,办事要公正合理,不能因为个人恩怨而粗鲁对待或打击报复师生;处理公务,原则上应在办公室进行。
  三、要以身作则,廉洁奉公,忠于职守,严守纪律。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外,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
  1、坚持按章办事,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,维护学校声誉,不得在招生、工程招标、人事进出等方面营私谋利,索取钱财。
  2、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学校重大决策,损害学校利益的馈赠、宴请和其他娱乐活动。
  3、禁止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。
  4、学校在订报刊、书簿、学生服装等有关工作中,正常的业务回扣费,一律进入学校帐目,任何领导不准私分,落入个人腰包。
  四、要艰苦奋斗、勤俭办校、爱护公物、厉行节约
  1、禁止公款请吃送礼,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的公务接待,力求简与省,严禁奢华,确保公务费不超支。
  2、爱护公物,严禁挪用、侵吞公有财物。向学校所借物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还好,不得移为己有,因工作需要配备的任何物品,在工作调动、退休后应及时归还,禁止用公款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。
  3、领导干部不准拿公款现金,总务主任因工作需要购物等,必须在三天内与出纳结帐。
  五、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,努力保持思想高尚,作风正派
  1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,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
  2、遵守会议纪律,不泄露会议秘密。
  3、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,注意生活小节。
  六、要强化监督机制,加强监督力度
  1、发挥党管干部的作用,建立谈话制度,发现问题及时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,及时进行处理。
  2、发挥工会、教代会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,定期召开会议,报告工作,使全体教师对学校的大事知情,发挥主人翁精神,真正起到监督作用。
  3、发挥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,加强校务公开情况的监督,督促各部门及时公开和汇总公开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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